2016年2月25日 星期四

轉知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國泰人壽)所提送之「守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」及「守護公教長期照顧健康保險」2方案,請查照轉知所屬參考運用。

  轉知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國泰人壽)所提送之「守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」「守護公教長期照顧健康保險」2方案,請查照轉知所屬參考運用。 

一、 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222日總處給字第
10500333012號函辦理。
二、  為提供公教員工及其親屬合適的高齡保險方案,經辦理「105  
年至108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」徵選,業錄選推介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國泰人壽)所提送之「守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」及「守護公教長期照顧健康保險」2方案,請查照轉知所屬參考運用。
三、詳見附檔說明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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